以問題為導向,對照當事人提出的刑事申訴要求和理由進行審查,將原案辦案期限、調查取證、強制措施、事實認定、法律適用、量刑幅度、涉案財物處理、辦案紀律等作為審查重點,采取“過篩子”“拉單子”“開方子”的方式,全面篩查原案辦理過程中存在的各種問題或瑕疵。
從審視檢察辦案環節入手,以最易引發信訪矛盾的程序性問題為切口,通過設定辦案規則,由計算機自動抓取相關數據進行比對,檢視檢察辦案流程,審視是否存在問題。
目前我們主要是以涉及到告知、聽取意見、辯護人、認罪認罰、賠償、聽證等辦案程序為切口開展個案審視。對于不易自動抓取的數據,則通過導入原案電子卷宗開展人工審視,將審視出來的問題填錄平臺后自動導入反向審視報告初稿。